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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3學年度新生額滿入學資格及排序說明,請點閱!

一、戶籍資料下列二擇一繳交

     (1)新式詳細版全戶戶口名簿影印本 (不限113年)
     (2)113年度列印之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位)

二、居住事實證明1-4項擇一項繳交即可

三、戶籍資料及居住事實證明請依國小端規定時間繳交至小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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