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校內科學展實施計畫
有興趣的同學請詳閱附件,有任何問題請洽設備組
新北市立中平國民中學114學年度校內科學展覽實施計畫
一、目的:
(一)激發學生科學研習之興趣,提高學生對科學之想像力、思考力及創造力
(二)激發學生獨立研究之潛能,培養學生對科學之正確觀念及態度。
(三)提升校內科學研究風氣,增進師生研習科學之機會,以達科學教育之目的。
二、組別:
數學科、物理科、化學科、生物科、地球科學科、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化學工程/生物科技/食品科學/環境科學(工程)材料)
三、展覽內容:凡作品合於下列各項內容之一者,均得參加校內展覽。
(一)未經發表之科學研究或新的科學研習結果。
(二)科學技術之創新或發明。
(三)科學原理、定律、觀念、精神、態度、方法之闡釋或介紹。
(四)經蒐集、整理,能作有系統陳述之科學資料。
(五)科學實驗及教學儀器、機具或模型之製作。
(六)科學實驗之新操作方法及應用。
四、報名對象:全校七、八、九年級學生均可報名,鼓勵各班自由參加,可跨班組隊參與。【只要完成報名及繳交作品說明書就有嘉獎乙次】
五、報名時間:10月13日起至12月26日(星期五)截止,將報名表(附件一)及作品說明書(附件二-請完成第一~四及第八點)繳交至教務處設備組-張博雅老師,報名表及作品說明書如有不足可自行影印、中平校網/規章辦法處下載或至設備組索取。
六、審查方式:
(一)各組繳交作品說明書,呈現研究動機、目的及預計採行之研究過程方法。
(二)審查依據該計畫書之科學精神、創新性、可操作性、完整性、預期成效等進行書面審查。
(三)評選委員由校長聘任校內相關科目教師擔任。
七、初審:115年1月5日(星期一)公告初審結果,入選者依照作品說明書執行科學研究。
八、校內展示及複審:
(一)研究小組利用寒假時間完成研究過程,於115年2月20日(星期五)前繳交成果報告書。(成果報告書至少15頁,以A4格式繳交,字體12大小)
(二)校內展示期間為115年3月2日至114年3月6日,並請評審進行複審。
(三)複審結果分為特優、優等及佳作,各組錄取若干名,若無優良作品得從缺。
(四)各科遴選最優者代表學校參加新北市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
九、獎勵:
(一)為鼓勵科學研究,凡報名參加並繳交作品說明書者皆予以嘉獎乙支。
(二)入選後完成全部研究過程參加校內展示者,頒發獎狀及嘉獎一支。
(三)代表學校參加全市科學展覽競賽者獲獎者,依本校獎勵辦法給予奬勵。
十、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新北市立中平國民中學114學年度校內科學展覽實施計畫
一、目的:
(一)激發學生科學研習之興趣,提高學生對科學之想像力、思考力及創造力
(二)激發學生獨立研究之潛能,培養學生對科學之正確觀念及態度。
(三)提升校內科學研究風氣,增進師生研習科學之機會,以達科學教育之目的。
二、組別:
數學科、物理科、化學科、生物科、地球科學科、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化學工程/生物科技/食品科學/環境科學(工程)材料)
三、展覽內容:凡作品合於下列各項內容之一者,均得參加校內展覽。
(一)未經發表之科學研究或新的科學研習結果。
(二)科學技術之創新或發明。
(三)科學原理、定律、觀念、精神、態度、方法之闡釋或介紹。
(四)經蒐集、整理,能作有系統陳述之科學資料。
(五)科學實驗及教學儀器、機具或模型之製作。
(六)科學實驗之新操作方法及應用。
四、報名對象:全校七、八、九年級學生均可報名,鼓勵各班自由參加,可跨班組隊參與。【只要完成報名及繳交作品說明書就有嘉獎乙次】
五、報名時間:10月13日起至12月26日(星期五)截止,將報名表(附件一)及作品說明書(附件二-請完成第一~四及第八點)繳交至教務處設備組-張博雅老師,報名表及作品說明書如有不足可自行影印、中平校網/規章辦法處下載或至設備組索取。
六、審查方式:
(一)各組繳交作品說明書,呈現研究動機、目的及預計採行之研究過程方法。
(二)審查依據該計畫書之科學精神、創新性、可操作性、完整性、預期成效等進行書面審查。
(三)評選委員由校長聘任校內相關科目教師擔任。
七、初審:115年1月5日(星期一)公告初審結果,入選者依照作品說明書執行科學研究。
八、校內展示及複審:
(一)研究小組利用寒假時間完成研究過程,於115年2月20日(星期五)前繳交成果報告書。(成果報告書至少15頁,以A4格式繳交,字體12大小)
(二)校內展示期間為115年3月2日至114年3月6日,並請評審進行複審。
(三)複審結果分為特優、優等及佳作,各組錄取若干名,若無優良作品得從缺。
(四)各科遴選最優者代表學校參加新北市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
九、獎勵:
(一)為鼓勵科學研究,凡報名參加並繳交作品說明書者皆予以嘉獎乙支。
(二)入選後完成全部研究過程參加校內展示者,頒發獎狀及嘉獎一支。
(三)代表學校參加全市科學展覽競賽者獲獎者,依本校獎勵辦法給予奬勵。
十、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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