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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武漢肺炎,開學後依照教育局公文及注意事項全員動員防疫

一、行政院於本年1月20日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衛生福利部109年1月15日衛授疾字第1090100030號公告新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二、為避免疫情擴大,請各校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開學前注意事項:
1、請各校成立防疫小組,推動防疫工作,並建立統一發言人機制。
2、請掌握所屬教職員工生於寒假期間曾前往大陸等疫情流行地區之名單及其健康狀況,返國後應進行14天自主健康管理及體溫量測,如有發現呼吸道症狀(發燒38度C以上、咳嗽等),應通報防疫專線1922,立即戴口罩就醫,並於就醫時告知醫師旅遊史、接觸史及不適症狀。
3、備妥足量之防疫用品:額溫槍、耳溫槍、漂白水、兒童口罩、成人口罩、肥皂、洗手乳。
4、盤點校內體溫計,並進行校正,如已損壞不堪使用,請儘速採購。考量開學在即,防疫物資相關經費請先以本局編入各公立學校之「校園環境維護費」預算科目先行支應,本局於後續再另行相關經費補助。
(二)開學後注意事項:
1、請各校進行體溫量測,入校時量測以額溫槍使用為原則,倘檢測異常者搭配耳溫槍複測體溫;班級量測可使用額溫槍或耳溫槍。
2、請落實每週至少以漂白水(稀釋濃度比照腸病毒)進行環境消毒1次,如班上出現呼吸道症狀學生,請每日消毒1次。
3、請宣導肥皂勤洗手、減少觸摸眼鼻口、咳嗽、打噴嚏時,遵守咳嗽禮節,使用紙巾或衣袖遮住口鼻、以拱手代替握手、盡量少至人多擁擠的公共場所等習慣;若有出現發燒、咳嗽及呼吸急促等症狀者,請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勿至公共場所,若有必要外出時,請務必戴口罩,並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
4、指揮中心指出目前國內並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本土社區病例,故尚未建議民眾一律戴口罩(除醫療院所外),爰此,於現行疫情狀況下,除班上有出現呼吸道症狀之學生,本局建議於班上配戴口罩外,其他仍循家長意願決定是否讓孩子戴口罩上學。
5、請增加課桌椅間距,維持室內通風,勿緊閉門窗,減少群聚之室內集會。
6、如校內教職員工生經醫師判定為疑似或確診為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請於24小時內進行校安通報及校園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通報。
7、疫情期間暫停赴中國大陸之交流及參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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