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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複選結果

1.通過鑑定之本校七年級升八年級學生,請於6/13(五)前至輔導處特教組繳交「資優教育服務申請書」。
2.通過鑑定之六年級且即將升至本校七年級之新生,請於6/20(五)新生智力測驗繳交「鑑定結果通知單」、「資優教育服務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書(小綠卡)」給臨時班老師,或提前交至本校三樓輔導處特教組。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校特教組陳組長,電話29908092分機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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