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安全教育訓練
資通安全管理法子法-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規定:
校內電腦使用者每人每年需接受三小時以上之一般資通安全教育訓練(不包含兼課老師)。 (詳見:資通安全管理法子法最新公告 )
一、新北市教育局提供取得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課程之管道,如下(二擇一):
(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數位學習影音網,課程總覽/資訊安全。
(二)教育部磨課師,搜尋/資訊安全(適用對象:中小學教師)。
二、若已完成三小時以上線上資通安全教育訓練,如下(二擇一):
(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數位學習影音網,請下載課程學習時數證明,參考附件。
(二)教育部磨課師,請下載修課證明,參考附件。
將研習證明上傳到新北市中平國中線上資通安全教育訓研習證明Google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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